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校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更名为吉林艺术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的院校,2020年成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
学校地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和附属中等学校13个教学单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868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045人,本科生7641人。学校“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2022年,我院校考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海南、安徽、陕西、贵州、四川、浙江、福建、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26个省(区、市)。非校考专业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考生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或报名平台https://www.artstudent.cn,参照《2022年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按照提示进行报考。
戏剧影视导演 (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月18日开通考前模拟测试,熟悉操作流程。正式考试2月7日开始,考生录制视频并实时上传或参加网络视频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2.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3.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
二、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2.非校考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录取时,美术设计类专业和编导戏文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三、按专业成绩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也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四、如本原则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时,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准。
注: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计算公式、录取专业分配原则等信息,高考前另行公布。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表演(影视表演)
(二)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
注:表演(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专业暂定在戏剧影视学院培养;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暂定在新媒体学院培养;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专业暂定在艺术管理学院培养。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长春电影学院表演(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专业]: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长春电影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长春电影学院广播
电视编导(电影制片)专业]: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艺术校区(戏曲学院) :吉林省长春市松辉路226号。